株式会社 Gmarket Inc 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株式会社 Gmarket Inc 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声明:本中文翻译是为了便于会员的理解而提供给会员的,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只有韩文版本具有法律效力。


株式会社 Gmarket Inc(以下称“公司”)非常珍惜利用公司运营网站(www.gmarket.co.kr,以下称“Gmarket””) 的利用人员的个人信息,建立了如下个人信息处理方针。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将根据有关个人信息的法律法规或指引的变更进行修改,可能根据Gmarket”的政策变化作出变更,希望各位利用人员请在访问Gmarket”网站时随时进行确认。Gmarket”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包括如下内容:

1. 个人信息的收集、利用
(1) 公司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是为了确认利用人的身份和其利用服务的意愿,并提供最优化和量身定做式服务。公司在会员注册时收集最小范围内的所需信息,以便更好地提供服务。而且公司可以根据所提供的服务,追加收集阶段、物品配送及退货等所需的信息。

(2) 公司除了用于收集、利用之目的外,不得将个人信息用于其它目的,未经利用人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3) 公司为了以下目的,可以收集、利用个人信息。但是,根据《关于在电子商务交易等领域保护消费者的法律》、国税基本法、电子金融交易法等有关法律,有必要收集、保管个人身份证号与银行账号的情况,或者为了手机小额结算有必要收集、保管手机号码信息的情况下,可以在告知利用人后收集有关信息。

1) 非会员
- 姓名、外国人登陆证号、性别、出生年月日、手机号、联系信息(CI)、重负加入信息(DI)、密码:利用公司提供的服务所需的本人身份确认,受年龄限制的服务的提供等;
- 居民身份证号:根据《关于在电子商务交易等领域保护消费者的法律》第六条,保存交易记录;
- 电子邮件、电话号码、手机号:为交易的顺利进行,确认本人的意愿,处理投诉。介绍新商品、服务信息及通知事项等;
- 收货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为配送商品和中将物品,确认配送地址
- 银行账户信息、移动电话信息:提供结算服务

2) 买家会员
- 姓名、外国人登陆证号、性别、出生年月日、手机号、连接信息(CI)、重复加入信息(DI)、密码:利用公司提供的服务所需的本人身份确认,受年龄限制的服务的提供,处理投诉等;
- 居民身份证号:根据《关于在电子商务交易等领域保护消费者的法律》第六条,保存交易记录;
- 法定代表姓名、企业注册号、联系方式:企业会员服务的提供等;
- 电子邮件、电话号码、手机号:为交易的顺利进行,确认本人的意愿,处理投诉。介绍新商品、服务信息及通知事项等;
- 收货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为配送商品和中将物品,确认配送地址
- 银行账户信息、移动电话信息:提供结算服务

3) 卖家会员
- 姓名、外国人登陆证号、性别、出生年月日、手机号、联系信息(CI)、重负加入信息(DI)、密码:利用公司提供的服务所需的本人身份确认,受年龄限制的服务的提供;
- 居民身份证号:根据《关于在电子商务交易等领域保护消费者的法律》第六条,保存交易记录;
- 法定代表姓名、企业注册号、联系方式:企业会员服务的提供等;
- 电子邮件、电话号码、手机号:为交易的顺利进行,确认本人的意愿,处理投诉。介绍新商品、服务信息及通知事项等;
- 收货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为配送商品和中将物品,确认配送地址
- 信用卡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移动电话信息:结算货款等结算服务的提供

4) 附加服务与量身定做式服务的利用过程或者促销活动的参加过程中,针对该服务的利用者可能会收集下列信息:
- 同意个人信息追加收集的情况下

5) 其他
在利用服务过程或业务处理过程中,可能会自动生成下列信息并被收集:
- IP地址、访问日期、服务利用记录:防止不正当利用,方式为或许可的利用等

(4) 公司在收集利用人的个人信息的时候,应当或的利用人的同意后收集,对于可能会侵犯利用人基本人权的人种、出生地、籍贯、思想、政治倾向、犯罪记录、健康状态等信息,未经利用人的同意或法律法规有规定以外,不得收集。

(5) 公司只同意十四周岁以上的人才能注册为会员,如果是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方可收集、利用个人信息的未满十四周岁儿童,原则上不收集其个人信息。但是,如果获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的,可以收集、利用未满十四周岁儿童的个人信息。

(6) 公司可以通过下列方法收集个人信息:
1) 通过网站、书面、传真、电话、客服中心提问,参加活动;
2) 通过生成信息收集工具进行自动收集。
2. 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1) 公司在〈个人信息收集、利用〉中告知的范围内使用个人信息,未经利用人的事先同意,不会超过该范围使用,原则上也不提供给第三人。
但是下列情况例外:
① 利用人事先公开或同意提供给第三人的;
② 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因搜查、调查的目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的方法,由调查机构或监督机构提出要求的;
(2) 通过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订货和结算的,为了商谈等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以及配送等交易义务的履行,在必要的范围内向交易当事人提供有关信息。

(3) 此外,需要向第三人提供个人信息时,将通过合理的程序,经利用人的同意,可以向第三人提供个人信息。经同意获得个人信息的人、及其利用目的如下:
获得信息的人及其利用目的
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获得信息的人 提供项目 利用目的 保存及利用期间
销售者
[卖家列表]
ID, 姓名, 电话号码, 手机号码, 配送地址, 邮箱地址(选择时), 个人清关代码(选择时), 出生年月日(选择时), 单元门密码(选择时) 商品及奖品(服务) 配送(传送),产品安装,退货,退款,为快速回复顾客咨询、提供在线服务及履行电子商务(通讯销售)合同所需的业务。 交易成功后1个月
(株)jejudo.com, (株)INTERPARK, (株)WEBTOUR, (株)Modetour, (株)Sunmin航空旅行社, (株)WHYPAYMORE, (株)jeju.com, 去旅行吧(Kyowontour) 姓名, 手机号码, 电子邮件, 性別, 出生年月日, 国籍 韩国国内机票预约及确认,相关咨询接待 服务开始(登机日期)起1个月
管辖税务局 下单人员信息(地址、姓名、出生年月日), 下单日, 商品名称, 数量, 支付金额 等 根据国家税务局的公告,提供酒类通讯销售订单的季度税费明细表 最多4个月
ASIANA Airlines Asiana Club 会员编号 累计积分 提供服务期间
爱茉莉太平洋 美妆积分 卡号, 订购信息, CI 累计美妆积分及积分转换 提供服务期间
SK planet 姓名, OK CASHBAG 卡号 累计积分时确认身份 积分后2年
FingerVerse CI, 手机号码 Cash Factory提供服务及相关咨询接待 提供服务期间
(株)SSG.COM 身份确认信息(CI) Smile Club联合会员,提供会员服务及福利,防止重复申请 注销会员时
Wesang LLC(Yogiyo) (Gmarket 会员时)
会员账号, 配送地址, 经纬度(仅在搜索店铺和配送时使用), 配送地电话号码(手机号码)
(非会员时)
非会员下单用户电子邮件, 配送地址, 经纬度(仅在搜索店铺和配送时使用), 配送地电话号码(手机号码)
提供送餐服务及接待顾客咨询 提供服务期间
3. 个人信息的委托处理
(1) 公司为了顺利、高效的服务,可以委托他人处理个人信息。

(2) 就个人信息的处理,公司委托如下业务,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签署委托合同时采取必要措施使个人信息能够被安全地管理。而且委托处理的信息限于提供顺利的服务所需的最低限度的信息。

公司委托处理个人信息时,受托企业及委托目的如下:
个人信息的委托处理
受托企业 委托业务内容
SETTLEBANK Inc. 账户认证
LG Uplus Corp. 实名/账户认证
NICE信用评价信息 手机认证、 I-PIN重复加入确认信息、连接信息的确认
(株)Mobilians 手机与T-money结算处理
(株)韩国虚拟结算,(株)KSNET Inc., NICE信用评价信息 信用卡结算处理
(株)DANAL T-money结算处理
LG U+, 金融结算院 各证券公司CMA账户转账结算处理
外汇信用卡 海外发放的信用卡结算处理
大韩通运(株) 海外配送
CJGS(株),CVSnet(株),(株)韩进 退货、交换回收服务
(株)韩进 综合快递服务
(株)KCTC 物流代理,处理关于物流的卖家CS
(株)Ubicle,(株)Coop Marketing 印章zone的电子优惠券手机发送业务代理
(株)Trans-cosmos Korea,(株)UBASE 服务的新设与改善,客户满意度调查等调查业务,电话与音频信息的发送,
安全交易的监督业务,客服业务
(株)ENTi 预订及出票服务
KODIMA,NEXT,公开网络大学(OCU),小商人振兴院,Prototype,WeOffice,ECBUSI,UBase 卖家培训服务
抽奖活动与促销/[点击查看受托企业] 抽奖奖品的配送和中奖人管理/与中奖有关的所得税代理申报业务
(株)LG U+ 安心号码服务
更好的世界 海外服务团程序的实施
人人 提供海外服务团支援系统

个人信息国外处理委托情况 :
个人信息的委托处理
委托公司 委托国家 委托日期及方法 委托项目 使用目的 保存 · 使用期限
JET-F WORLDWIDE EXPRESS CO.
(Tel: (03)3834619)
台湾 1. 需要实名认证时,通过加密文件传递
2. 买家进行实名认证时,通过API方式确认是否已进行实名认证
收件人的姓名、联系电话 清关个人实名认证 个人信息在完成海关通关实名认证后,将会被立刻作废
Paypal
(service@paypal.com)
美國 Paypal支付時獲取API接口 郵箱 Paypal支付 5年
用户有权拒绝将上述个人信息转移到国外。 但是,如果不同意,提供服务将受到限制。
4. 利用人个人信息的保管:利用期间与销毁
公司原则上与用户达成协议下可在合约期间内保留并使用个人信息。 达到个人信息收集及使用目的后或用户要求销毁时,公司需立即销毁。但是,对于以下内容,有权一定期间保留个人信息。

第一. 根据相关法令和公司方针保留信息的事由
如果需要根据商法等相关法令的规定进行保存时,可依照法令的规定保管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不能用于营销等其他目的

1) 根据相关法令保留信息的事由
利用人个人信息的保管:利用期间与销毁
相关法令 目的 收集项目 保留期限
通信保密法 收到法院告知书,调查机关要求时提供信息 日志记录、IP 等 3个月
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 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处理记录 消费者识别信息,纠纷处理记录等 3年
货款结算及财物等供应相关记录 消费者识别信息,签合同/取消合同记录等 5年
签合同或取消合同等相关记录
国税基本法 计算征收国税及除斥期间 国税凭证等 10年
国税征收权等计算消灭时效 征税标准和税额的申报资料等 5年
增值税法 账簿、税务发票、进口税务发票、收据等 增值税的征税标准和税额的申报资料等 5年
电子金融法 确认电子金融交易记录 电子金融交易相关记录,对方相关信息等 5年
特定金融交易信息报告及利用等相关法律 客户确认义务 客户确认信息等 5年

2) 根据公司方针保留信息的理由
-调查不正当交易行为
保留理由: 防止不正当交易
保留期限: 1年
保留项目: 姓名, ID, CI/DI, 手机号码, 邮箱地址, 出生年月日
*不正当交易: 指违反法规、企业与用户之间的服务使用条款或公序良俗,或者侵犯其他公司、会员及他人权利与利益的交易。

第二. 收集的个人信息保留和使用期限为:从签订服务合同(会员加入)开始,到解除服务合同(包括申请注销、退职)为止。另外,同意解除时,公司根据上述明示的信息保留事由,在一定时间内保留用户个人信息以外,应立即销毁。若个人信息处理委托给第三方时,也应指示受托人销毁。

第三. 自2015年8月18日起,公司将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第六款》的规定,对一年内未使用公司服务的用户进行事前通知,并销毁个人信息或单独分类进行存储管理。如果用户提出要求,可另行规定期限。 但是,若需要根据通信保密法、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等相关法令的规定进行保存时,在相关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内保留用户个人信息。

第四. 公司将在期限满30天之前,通过公告事项、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用户个人信息有可能被销毁或分类存储管理、有效期限快到等状况。为此,用户必须向公司提供/修改正确的联系人信息。

第五. 销毁方法
用户的个人信息收集和利用目的达成后,将立即销毁。打印在纸上的个人信息,用碎纸机破碎或焚烧等方式销毁。以电子文件形式保存的个人信息,将通过技术或物理方法销毁,保证无法找到历史记录。

5. Cookie的运用及拒绝
(1) Cookie的使用目的
① 公司为了提供个人量身定做式服务,可以使用将利用人信息进行储存、并可随时调出的“Cookie”。“Cookie”是网站服务器向利用人的网络浏览器传输的少量信息,将储存于利用人的电脑硬盘。
② 公司只有通过“Cookie”才能提供量身定做式服务。
③ 公司为了识别会员和维持会员的登录状态,可以使用“Cookie”。

(2) Cookie 拒绝收集
① 利用人拥有是否安装“Cookie”的选择权。因此,利用人可以通过调整网络浏览器的选项来允许/拒绝“Cookie”,或者每次在储存“Cookie”的时候经过利用人的同意。
用户对Cookie安装有选择权,可以通过Cookie设置在浏览器顶部的"设置>个人信息保护>Cookie等站点数据"路径中进行Cookie的允许和拒绝。 但是,如果拒绝安装cookie,网页使用会变得不方便,需要登录的部分服务可能很难使用。"
② 拒绝储存“Cookie”时,将很难利用公司提供的量身定做式服务等部分服务项目。

(3) 行为信息的收集、使用、提供和拒绝
① . 根据'在线针对性广告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公司提供用于保护用户权益的页面。有关针对性广告的详细信息,请通过链接查看。
6. 利用人的权利
(1) 利用人随时可以通过Gmarket的“修改信息”来阅览、修改、处理会员个人的信息,如果通过向本公司的个人信息管理责任人发送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要求的,我们将会为您处理阅览、修改、删除。但是会员的登录名(ID)、姓名、居民身份证号、外国人登陆号等不得修改。由于改名导致的姓名变更或因行政问题导致的居民(企业) 登记号可以破例允许修改。根据其他法律规定,禁止或限制修改、删除的,可能会受到相应限制。如果对个人信息的错误申请修改时,除了根据其他法律被要求提供个人信息的除外,在完成修改之前公司不再利用或提供该个人信息,如果已经将错误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的,将修改结果通知第三方,让第三方进行修改。

(2) 利用人随时可以要求Gmarket网站停止处理器个人信息。但是,下列情况下公司可以拒绝停止处理:
1) 法律有特别规定,或者为了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不得已的情况;
2) 可能会造成他人的生命、人身伤害,或者可能不当侵犯他人财产或其他利益的;
3) 不处理个人信息就可能发生例如无法提供与信息主体约定的服务等无法履约的情况,并且信息主体没有明确表示解除合同的;

(3) 通过注册会员同意公司收集、利用、提供个人信息的会员,可以随时撤回同意的内容。同意的撤回可以通过在公司网站内按“会员注销申请”,或者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个人信息管理责任人提出申请,公司将立即采取删除个人信息等必要措施。但是根据法律或会员协议的规定,公司要保存会员的个人信息时,有关处理可能会受到限制。此时,为了识别会员本人,必须注明会员登录名(ID)和识别信息,并且由于撤回可能会限制部分服务或者无法利用部分服务。
7. 利用人的义务
利用人有义务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非因公司的原因转让、出借、丢失登录名、登录密码、连接载体等,或者在登录状态下离座等原因或者因为网络浏览器的漏洞,或者无法通过有关法律规定的保安措施进行阻拦的网络攻击,即使公司采取的相当的措施也无法控制的网络问题等,发生个人信息流失而导致的问题,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 利用人应当将自己的个人信息保持最新状态,由于利用人输入不准确的信息导致的问题,由利用人承担。

(2) 盗用他人的个人信息注册会员或盗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号交易物品时,将丧失利用人的资格,并会根据居民注册法受到处罚。

(3) 利用人有义务对登录名、登录密码维持保安,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出借。利用人有义务按照公司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定期变更密码。

(4) 利用人利用公司服务后,应当退出登录并关闭网络浏览器。

(5) 利用人应当遵守《关于信息通讯网利用促进与信息保护等的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居民注册法》等关于个人信息的法律。
8. 对链接网站的责任
公司可以向利用人提供其他网站的链接。但是对链接的网站搜集个人信息的行为不适用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9. 个人信息的技术性/管理性保护对策
公司在处理利用人的个人信息时,为了防止个人信息的损失、丢失、泄露、变造或损毁,确保其安全性,将采取如下技术性/管理性保护对策:

(1) 个人信息的密码化
利用人的登录密码将做出单姓加密予以储存和管理,个人信息的确认与变更只有知道登录密码的本人才能进行。为了防止用利用人的生日、电话号码等其他人容易预测的数字组合登录密码,将建立和适用密码声称规则。居民身份证号、外国人登录号、银行账号与信用卡号码等,将通过安全的加密方式进行加密后储存和管理。

(2) 对于网络入侵的对策
公司为了防止因网络入侵等对公司信息通讯网的入侵,导致利用人的个人信息被泄漏,将24小时启动探测入侵与屏蔽入侵的系统。为了防止突发情况,所有的探测入侵和屏蔽入侵的的系统将双重运行,敏感的个人信息将通过加密通讯等方式确保在网络上安全传输个人信息。

(3) 个人信息处理人的最少化及其培训
公司将个人信息处理人最少化,并对个人信息的处理人采取培训等管理措施,使之认识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

(4) 个人信息保护专业部门的运营
公司为了有效保护个人信息,运营个人信息保护专业部门,确认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的履行事项与个人信息处理人员的遵守与否,如发生问题将立即予以纠正。
10. 个人信息管理责任人
公司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用户可以就利用公司服务有关的所有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投诉到个人信息管理责任人或专业部门(包括个人信息查阅申请等),公司将对用户的投诉进行迅速而诚实的答辩。

[个人信息管理责任人]

姓名 : 金政勳
所属部门 : 信息安全部门
电子邮件 :privacy@corp.gmarket.co.kr
电话号码 : 02-589-8986
传真(FAX : 02-589-8985
关于其它个人侵袭侵权的投诉或商谈,可以向如下机关提出咨询:

- 个人信息争议调解委员会 (网址(URL) : http://www.kopico.go.kr / 电话号码 : 1833-6972)
- 个人信息侵权投诉中心 (网址(URL) : http://privacy.kisa.or.kr / 电话号码 : (不分区号)118)
- 大检察厅尖端犯罪调查中心 (网址(URL) : http://www.spo.go.kr / 电话号码 : (不分区号)1301)
- 警察厅网络调查局 (网址(URL) : https://ecrm.cyber.go.kr / 电话号码 : (不分区号)182)
11. 告知的义务
当前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可以根据政府的政策或公司的需要予以变更,如有内容的追加、删除、修改时,将在实施前七天之前通过网站或电子邮件事先予以通知。事先通知有困难的,将会立即通知,该政策从公布之日起实施。但是,收集、利用个人信息的目的、第三方提供对象等重要事项的追加、删除、修改时,将在30天之前事先通知,30天以后实施。而且,本公司就个人信息的收集与活动、第三方提供等,依照《关于信息通讯网利用促进与信息保护等的法律》等有关法律需要另行获得客户同意的事项的追加、变更,将根据有关法律或的客户的另行同意。

公告日期:2023年 12月 06日
实施日期:2023年 12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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